一个以电子商务为主的信息资讯门户网站——gyinfo.net.cn
网站首页 | 信息资讯 | 网上商城 | 企业黄页 | 人才市场 | 供求信息 | 房产交易 | 二手市场
消费e店 | 时尚生活 | 在线影院 | flash动漫 | 笑话频道 | 真情交友 | 电子相册 | 博客日志
tp/gg/200510/BANNER.gif
您所在的位置:高阳热线 > 浏览正文
高阳劳教人员劳教所中被害身亡 家人获赔11万[图]
gyinfo.net.cn  发布:2007-9-29 19:56:46  来自:转载  浏览:

本报保定电(通讯员高际法 记者张娜)在高阳县劳教所教养的张铁,因琐事被另一劳教学员在劳教所内杀死。他的妻子吕花因此将高阳劳教所告上了法庭,要求行政赔偿36万余元。日前,经过保定市中级法院的成功调解,吕花获得了高阳劳动教养所的赔偿金11万元。

张铁因敲诈勒索在高阳劳动教养所劳教,期限为2003年3月至2004年9月。2004年三四月间,该所一干警未经审批擅自将劳教学员张铁、杨志(另案处理)确定为宽管人员,由一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同年4月底因琐事张铁将杨志打伤,二人由此产生矛盾。之后杨志利用宽管的便利条件,外出购买水果刀一把,此事未被及时发现和处理。2004年7月6日14时许,张铁私自外出,酒后到杨志宿舍,二人发生打斗,杨志用水果刀将张铁刺死。

2005年9月高阳县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河北省高阳劳动教养所某干警和一名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故免予刑事处分。其中一人上诉后,被驳回。

2004年11月吕花向法院提出行政赔偿诉讼,要求高阳劳动教养所赔偿各项损害共计36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决吕花获赔73908元,判后吕不服上诉至保定市中院。经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在日前达成协议,由高阳劳动教养所给付吕花赔偿金11万元。日前吕花已得到赔偿金。

(编辑:不详) 留言评论】【在线投稿】【打印网页】【关闭窗口】【↑顶部
  + 相关信息咨讯
 ·河南发现东魏完整围屏石榻 绘二十四孝图(图)
 ·调查显示国民较去年快乐 房价仍是快乐最大杀手
 ·中国错过联合国百亿美元订单供货排名落后刚果
 ·全国15个副省级市协定:高校毕业生无障碍流动
 ·影响我国气候的拉尼娜现象可能已经开始
 ·中国辛德勒魂归故里 曾助2000犹太人逃离纳粹
 ·十一黄金周临近 火车站进入客运高峰(图)
 ·湖南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重大事故立碑警示
 ·马英九称若当选台农产品将全面销往大陆
 ·天安门国旗护卫队演练升降旗迎国庆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高阳热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